各相关学院、老师: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以及江苏省规划办的要求,积极组织老师申报。
详情请登录社科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8/1225/c219469-30487263.html
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或者学校社科处网站下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律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模版中“红色说明”部分不必打印。务必根据省规划办提供的2018年12月版《申请书》、《活页》模板进行填写。
2.各位申报老师认真学习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等重要文件,努力把握申报要求,充分挖掘独特资源,鼓励积极开展跨学科、多部门的协作研究和联合攻关。
3.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4.鼓励小学科申报,如统计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考古学、宗教学等,小学科的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学校鼓励申请人在撰写过程中积极寻求校内外同行专家、知名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帮助。
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的课题发布和申报工作分别由这三个单列学科规划办另行通知。
5.申报者认真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项目经费预算,按要求如实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活页》。
6.报送材料:《申请书》及《活页》纸质材料一式七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请申请人按照如下程序建立电子文档:
(1)新建文件夹,文件夹以学科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申报姓名”命名。
(2)在已建好的文件夹中放入《申请书》和《活页》两个文件,并分别按照“申报人姓名+题目.doc”和“申报人姓名+题目(活页).doc”的方式命名。
(3)将上述文件夹压缩后上传至科研系统。
7.截止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2月25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8.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 7094,联系人: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