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20号)等文件要求,对于停招 5 年及以上的专业,高校应及时进行撤销备案。经教学单位申请、校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拟撤销绘画本科专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期间,若有疑问可向教务处咨询,如有其它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表 拟撤销本科专业名单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类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院 | 停招时间 |
绘画 | 130402 | 美术学类 | 艺术学 | 艺术学院 | 2017年至今 |
联系人:单婷;联系电话:6545,4925;邮箱:shan_ting@sju.edu.cn。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