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2032



各二级教学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等四部门联合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根据《省语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苏语函〔20212号)文件精神,校语委、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校工会将于近期共同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透过经典学党史”为主题,旨在引导全体教师深刻理解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规范准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结合不同学科教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好党的百年光辉历程。

二、大赛规格

省级二类竞赛

三、参赛对象及组别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1年以上的在职教师,组别为:大学教师组。

四、参赛流程

(一)资格预选赛(615日前)

 1.比赛形式:参加“诗词经典素养测试”(含模拟答题演练、AI智能背诵测评等)。

 2.参赛方式:

1)电脑端,教师个人登录“江苏学习在线”(www.js-study.cn),凭手机号注册用户,进入大赛专栏,扫描页面上“最美诵读”小程序二维码参加测试。

2)移动端,微信关注“江苏学习在线”公众号,进入大赛专栏参加测试。

 3.注意事项:每位选手有3次测试机会(以正式提交为准),测试合格且符合参赛对象条件可获得参加初赛资格。

(二)初赛(73日前)

 1.比赛形式:教师提供参赛视频,学校邀请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2.学院填报:73日前,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统一填报本单位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至教务处,联系人:王蔷馨(联系电话:8819)。

 3.学校上报:学校经过评审后,可推荐大学教师组作品3个至省级复赛。

(三)复赛(78日至815日)

 1.比赛形式:以视频形式线上进行(视频要求详见附件2)。

 2.复赛过程:

1)复赛教师在78-10日,登录“江苏学习在线”网站,进入大赛专栏,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上传参赛作品。

2710日至11日,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3712日至20日,参赛作品在“江苏学习在线”“JSBC我爱古诗词”公众号等平台展示。

4721日至810日,专家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5815日前公布复赛成绩。

五、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每组别按照参赛人数比例设置奖项,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教师进入省级决赛(特等奖3名、一等奖3名、其余选手为二等奖);排名在前16%30%的教师为三等奖;前31%50%的教师为优秀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二)激励措施。特等奖教师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和“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语言文字类省级以上培训及研修项目。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校工会

 2021521


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