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领取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领取的管理,从即日起,各部门、各院(系)、各单位办公用品的领取统一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领取和发放,或由院(系)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委托本单位其他同志凭书面《办公用品申领表》(见点击查看---附件或校长(党委)办公室网页公共下载栏,加盖院(系)公章后到校(党)办综合科Ⅱ(行政楼206室)领取。
谢谢支持与配合。
校长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
点击查看---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领取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