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空调用电费用结算和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5-06浏览次数:173

关于2009年度空调用电费用结算和奖励的通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响应国家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学校于20094月印发了校字[2009]17号文《关于修订并印发<UG环球视讯空调安装及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094月开始实行。在通知下发的这一年多时间里,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度全校各单位空调用电总数107973度,比原计划节约用电92008度。

根据[2009]43号文附件中日常公用经费①的相关规定,()空调电费已包含在下拨的经费中,故2009年各院()使用的空调电费财务处将从各院()包干的经费中扣除。

学校将对2009年度有空调电费节余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数额为节余电度数*60%*0.52/度,职能部门和基础教学单位由学校统一发放。由于实行二级院()目标责任管理,各院()空调用电奖励由各院()统筹考虑,可单独发放,也可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奖励一并发放,奖励费用也从院()经费中支付。

根据《UG环球视讯空调安装及使用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各院(系)在实行二级目标管理后,空调用电计入院(系)办学成本,从20105月起,空调用电定额指标由各院()自行掌握,各院()所有空调用电从该院()经费中定期扣除。职能部门和基础教学单位空调用电管理仍按照原办法执行。

2009年院()空调用电奖励由各院()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奖励办法,自行到财务处办理;2009年职能部门和基础教学单位空调用电奖励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办理,具体时间由校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三 江 学 院

                             00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