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3-27浏览次数:917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2007年3月,南京某高校某楼第四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00余平方米,火灾原因及损失正在调查之中,无人员伤亡。南京市消防局和省教育厅下发了紧急通知,根据校长办公扩大会议要求,现就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各部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把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明确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二、增强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管理

    学校针对实际情况为各部门基本完善了消防基础设施,各单位要经常检查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一旦发现损坏或故障及时报告保卫处消防科,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三、认真排查整改,切实预防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各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为重点防火单位,各部门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拆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包括教室、办公室、商店)使用电炉、液化气罐等违章行为。清理学校人员集中场所内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上的杂物,拆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的障碍物,保持畅通。拆除在学生宿舍外窗安装的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栅栏。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展开梳理排查工作,将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隐患、已采取的防范整改措施、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名单于4月10日前报送保卫处。

 

 

 

 

保  卫  处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