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04-20浏览次数:941

关于2007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放假时间安排:5月1日至5月7日,共7天。4月2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4月29日补上5月7日(星期一)的课,原定于4月28日的补上5月4日(星期五)的课,因"专转本"考试,调整到5月12日上,4月28日正常休息。补课的地点不变,班车正常。5月1日至5月3日的课程,由教师在授课计划内自行调整消化。5月8日开始正常上班。
2、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放假。
3、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程表的安排,不得串班听课,请任课老师和辅导员严格管理。
5、各巡视员必须加强巡视工作,对出现的情况及时通报教务处、学工部和有关院(系)。
6、放假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用车,由校办统一安排。
7、放假期间,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