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空调用电费用结算和奖励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响应国家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学校于2009年4月印发了校字[2009]17号文《关于修订并印发<UG环球视讯空调安装及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09年4月开始实行。在通知下发的这一年多时间里,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度全校各单位空调用电总数107973度,比原计划节约用电92008度。
根据[2009]43号文附件中日常公用经费①的相关规定,院(系)空调电费已包含在下拨的经费中,故2009年各院(系)使用的空调电费财务处将从各院(系)包干的经费中扣除。
学校将对2009年度有空调电费节余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数额为节余电度数*60%*0.52元/度,职能部门和基础教学单位由学校统一发放。由于实行二级院(系)目标责任管理,各院(系)空调用电奖励由各院(系)统筹考虑,可单独发放,也可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奖励一并发放,奖励费用也从院(系)经费中支付。
根据《UG环球视讯空调安装及使用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各院(系)在实行二级目标管理后,空调用电计入院(系)办学成本,从2010年5月起,空调用电定额指标由各院(系)自行掌握,各院(系)所有空调用电从该院(系)经费中定期扣除。职能部门和基础教学单位空调用电管理仍按照原办法执行。
2009年院(系)空调用电奖励由各院(系)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奖励办法,自行到财务处办理;2009年职能部门和基础教学单位空调用电奖励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办理,具体时间由校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三 江 学 院
二0一0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