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老生和“专转本”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8-30浏览次数:426

关于做好老生和“专转本”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校字〔2008〕40号
各院(系)、各部门:
8月30日-31日有9000多名老生报到、注册,8月30日有700多名专转本学生到校报到,为做好老生和专转本学生的报到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生和专转本报到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报到。学生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后,要及时到一教楼所在院(系)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学生将学生证交给辅导员,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缴费情况的查验工作。今年老生报到仍然采取集中办理的形式,老生和专转本报到点安排如下:
院(系)
报到地点
院(系)  
报到地点
英语系
阶梯教室(一)
策划系、风景园林学院
121教室
文学院
108教室  
艺术学院
122教室
法律系
112教室
旅游学院  
125教室
商学院
阶梯教室(二)
日语系 
120教室
计算机系
115教室  
电气学院 
116教室
建筑系
114教室 
机械工程系
113教室
土木工程学院
119教室
经济系
111教室
电子学院
118教室
国际教育学院
117教室
 
总接待站办公地点:127教室
人员:周更生、郭红、仇存进、李云涛、张艳
2、缴费。学校要求学生将学费、住宿费在开学前打入自己的浦发银行借记卡上,财务处通过电脑扣款,并将已交学费学生名单于8月30日上午8点交给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通过现金方式缴费的学生,在报到当天到中心教学楼一楼浦发银行缴费点缴费,缴费点在102~106教室。如有个别学生确因贫困缴不全学费的,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暂时缴不全学费的,要办理缓交手续,由学生写出申请,注明缓交费用还款计划,辅导员签署意见,学工部签署审核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对于欠费的学生,先还以前积欠的费用,再交新学年费用。
3、注册。辅导员收齐学生证后,在开学后一周内填好统计报表(含交费清单表),带学生证到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注册。开学后两周内未缴纳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的,不予注册。
4、住宿。各院(系)学生到校后,要严格按照学工部制定的学生住宿方案入住。
二、做好报到工作的要求
1、老生和专转本报到工作本着“学校统一领导,院(系)具体负责”的原则,各院(系)要切实负起责任。各院(系)领导、学工办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老生和专转本接待工作,特别要做好外校专转本转入学生的接待工作,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要把老生和专转本报到工作作为新生报到工作的动员和预演,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逾期未报到的学生,相关辅导员要主动摸查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2、学生工作部、后勤要会同各院(系)提前将老生和专转本学生的具体住宿房号报财务处,以便财务处及时划扣有关费用。
3、教务处要做好课程安排、教材发放、教师授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4、宣传部要做好校园文化环境的布置工作,营造出新学年到来的新气象,使学生精神饱满地投入新的学习、生活。
5、后勤部门要做好宿舍、食堂、开水房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开学后正常教学秩序的稳定提供保障。
6、保卫处要做好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
7、凡学生提前到校且带现金来交费的,辅导员要提醒学生将现金先存入银行,到报到当天直接划款或取现交费。
8、所有和学生报到有关的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配合,使开学工作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地进行。
特此通知。
三  江  学  院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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