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5-19浏览次数:753

UG环球视讯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校办字〔2008〕7号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根据国务院公告精神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好我校全国哀悼日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2008年5月19日至21日,校内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旗法》的规定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二、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校师生员工默哀3分钟。上课或有其他集体活动的师生正常上课或活动,到默哀时间时,暂停上课或活动,全体起立,原地默哀3分钟,哀毕后继续上课或活动。其他师生在规定默哀时间就地起立默哀3分钟。
    特此通知。
 
 
 
                                   三 江 学 院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