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领取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11-06浏览次数:828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领取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领取的管理,从即日起,各部门、各院(系)、各单位办公用品的领取统一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领取和发放,或由院(系)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委托本单位其他同志凭书面《办公用品申领表》(见点击查看--附件,也可以在校长(党委)办公室公共下载栏下载),加盖院(系)公章后到校(党)办综合科Ⅱ(行政楼206室)领取。
 谢谢支持与配合。
 
                   校长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