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优良校风、学风,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优秀学生评选类别有: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公寓文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
二、条件及比例
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奖的要求、程序、步骤及实施
1、评选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使此次评选活动在学校学风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辅导员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选规定和标准,对班级提名产生的优秀学生,要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后,辅导员汇总报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审核。
3、各学院公示后,将初评名单填入“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总表(内含三张表)”,报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批准,以学校名义发文表彰;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公寓文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由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审核、公示、表彰,以学院名义发文,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四、材料报送
9月28日前将“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总表”(内含校级表彰、院级表彰、表彰人数统计三张分表)电子档以学院为单位发给学工部205周老师。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