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班设立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09-10-30浏览次数:2501

各院()学生办公室、全体辅导员:

为了建立健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三级网络,更好的推进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地了解各班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疏导大学生心理问题,干预大学生的心理危机,现要求各班设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全体辅导员应根据要求认真做好选拔工作,并请各院()心理咨询员将名单汇总,于37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邮箱地址:sj-xinli@163.com我们将于3月份开展学生干部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心理委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

2、有强烈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有敏锐的观察力

4、情绪稳定

5、为人谦虚,人际关系良好

6、善解人意,乐意帮助别人

7、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愿意参加朋辈咨询工作

8、善于保守秘密,能履行心理工作的保密原则

 特此通知!

 

 

附件一: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附件二:各院系心理委员基本信息表

 

                                        三江大学学工部

  2007226

 

 

 

 

 


 
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心理委员是班级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是我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中的学生心理卫生组织,各院系心理委员接受本院系心理工作站的领导,组织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大力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全班同学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院系心理咨询工作站、心理协会开展工作。
3、组织形式多样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定期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
5、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有效地开展朋辈间心理辅导。
6、在朋辈咨询工作中,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在保密原则内对同学的信息保密,不得泄漏于其他同学,承担保守来访者秘密的责任。
7、当本班同学中出现下列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应准确、迅速地上报辅导员、院系心理咨询员、校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因心理问题不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因心理问题离校出走、离家出走;因心理问题有自残、自杀、伤害他人或其他过激行为的倾向。

学工字07-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