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
关于公布学生社区心理工作相关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4-25     发布人:     访问次数: 272

各学生社区管委会(党总支)、管理站(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根据《UG环球视讯关于对学生宿舍实行社区化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社区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安排心理教师在学生社区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社区心理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学生社区心理工作负责人:孔读云

1、西苑社区负责人:罗晓娟

  员:王玉娟,谢晓峰,潘卉

2、南苑社区负责人:徐町

             员:陈福泉,黄建军,黄春兰

3、榴苑社区负责人:胡伟

  员:安璟,李飞,陶红

4、东苑社区负责人:刘汾

  员:胡春,丁峰

           学生工作部  学生社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