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时间:2014-12-29浏览:1110设置

关于编制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保证学校2015年财政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使预算支出更加适应学院事业的发展需求,现将预算编制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予以积极配合,认真做好2015年度的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一、预算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紧紧围绕2015年学校的发展的目标、任务与要求,在确保基本人员开支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实现年度收支总体平衡。

2、“注重效益、勤俭节约”。根据近几年的实际支出情况,实事求是,测算出真实可靠的数据,以效率优先、理性开支为前提,确保支出预算的合理性。

3、“预算完整,不留缺口”。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全部收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避免遗报、漏报,提高预算内容的完整性,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追加预算情况的发生。

4、“归口编制、规范管理”。根据业务性质明确支出预算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规范预算项目,细化编制内容,减少支出的随意性,努力实现预算执行的可控及有效。

二、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财政年度财务预算采取“零基预算”方法编制。各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参照本单位相关经费往年度实际支出情况,结合新年度里事业发展需求和各种增减变动因素,做认真细致地分析和测算。根据学校可能给予的财力,按轻重缓急,决定取舍,综合平衡安排。预算计划应按支出预算项目明细列报,并填写支出预算的申请(计算)依据,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

三、预算编报要求

1、各学院2014/2015学年度实行目标管理的有关教学运行经费,学校作为学年度经费下拨,这部分经费不需要再报送预算计划。为了落实 “生产实习费”的正常使用和安排,各学院请将本单位这部分经费使用计划直接报送给教务处。(“2014/2015学年学院生产实习费经费支出计划表”见表1

2、新年度的“购置教学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及维护、教学设备维修、空调维修费、实验室建设(维修、改造)等支出预算申请请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日常维修等支出预算申请请报送后勤处;购置行政家具、学生宿舍家具、办公设备、其他设备费等支出预算申请请报送资产管理办公室。上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财务处。(“设施维修费支出预算申请表”见表2,“购置设备、家俱预算申请表”见表3

3、新年度 “教改经费、学科建设、大学生创新、“彩虹计划”、科研配套费、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等专项经费,根据业务性质,分别归口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预算计划。专项经费中如需列支人员经费、“特支费”、劳务费(校外),请单独列报预算。(“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申请表”见表4

4、学校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分别归口由人事组织部(负责教职工、外聘教师以及人员培训费))、校长办公室(负责教职工有关福利补贴)、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编制。(“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申请表”见表5

5、各直属单位、公共教学单位、校机关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新年度的日常办公经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及业务经费支出预算。(“日常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申请表”见表6,“业务经费支出预算申请表”见表7

1)日常办公经费中不列报人员经费、“特支费”和劳务费(校外)。

2)业务经费支出预算中不列报人员经费,如需列支“特支费”和劳务费(校外)请单独列报预算。

    3)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按第四-4条要求归口编制;办公经费中的“特支费”、劳务费(校外)、邮寄费、电话通讯费、报刊资料费等支出预算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编制。

6、后勤处、新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对全校的维修项目和基建项目,应按照未完工项目和预计新开工项目分别逐项编制支出预算,同时要注明项目预计付款的时间和竣工日期(“设施维修费支出预算申请表”见表2)。

7、保卫处负责编制全校消防设施的购置和维护的支出预算(“设施维修费支出预算申请表”见表2)。

四、预算编报程序

1、各单位根据学校的预算编制原则和编报要求,编制各类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分管业务校领导审签后,报送学校财务处;对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上报的,请申请单位将支出预算报送业务主管部门。

    2、财务处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对学校的各项支出预算进行综合汇总,编制全校总预算方案,经校长审核后,提交校务会论证、审定,最终报送学校理事会审核批准后,予以下达执行。

预算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如无特殊原因或突发事件发生,原则上年内不再调整和追加。

五、预算报送方式

报送财务处的各类支出预算,报送方式分别为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送至财务处会计科,电子文档发送至财务处陈如蓉OA办公邮箱。

 

六、预算报送时间

1、需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的预算申请、学院学年度“生产实习费”使用计划,请于201515前报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2、报送财务处审核汇总的各类支出预算申请,请于2015112前报送财务处。

3、预算编报的具体事宜请与财务处会计科联系。联系电话:52897090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预算申请表(请在财务处的网站上下载)

 

                                 三 江 学 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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