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环球视讯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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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就业能力,结合我校“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转型发展部署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为重点;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普及和提高相结合,课内和课外相结合,校内和校外相结合,训练与竞赛相结合;遵循创业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面向全体,注重引导,强化实践,大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专业化水平。

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制度,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构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大力推进校、院两个层面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全面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二、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分管校长任正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团委、科技处、财务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学工部和团委为主要协助部门。

各二级学院成立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行政、党总支、团总支和专业系主任及部分教师组成,同时可设立学生创业导师团队,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导师,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1.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新机制

(1)更新观念,提高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思想认识。创新创业教育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要把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创新创业教育应当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与专业教育融为一体,要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努力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向有机融合的转变。创新创业教育重在提高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要逐步做到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转变、由单纯面向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向全体学生的转变。校企合作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途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不能单靠学校独立实施和完成,要与企业携手合作,强强联手,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有效的途径。(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各二级学院)

(2)持续深化校企合作、校际合作、校政合作及国际合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各二级学院建立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机构不低于50%比例的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并落实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的专业(群)覆盖率达到80%,工科专业(群)覆盖率达到100%,分年度遴选部分专业(群)进行重点建设,形成多个校企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的示范专业(群)。(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3)建立结构调整、多样合作、交叉培养机制。学校将先期选择工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进行试点,教务处牵头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允许、鼓励和推进各二级学院相近学科专业打通基础课程,开设学科专业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培养新机制。根据社会需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行业(产业)集合多个相关学院或专业建立“行业(产业)学院”,拓展“中科三江软件工程师学院”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等其他专业合作,并以此为试点,打造优秀典型,全面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

(1)围绕创新创业教育要求,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各专业均应根据相关领域、行业进行创新创业的针对性要求,调整本专业课程设置,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充实本专业创新创业的教学内容,启发学生将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加强、推动和逐步规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及考核工作,出台《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指导目录》,鼓励和引导学生努力获得各类与专业有关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强化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有效衔接。(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开发创新创业必修课、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必修课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创业教育进计划、进课堂、有学分。对现有创新创业类通识平台课程进行课程改革,增加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创业实务等教学内容。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性质开发开设出侧重于创新教育(如工科类专业)或侧重于创业教育(如经管类专业)的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成熟后列入专业必修课程。(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各二级学院)

(3)加快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在线课程。加快实施校内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工作,全校遴选建设示范性优秀创新创业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同时引进校外优秀创新创业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充分利用好校内外慕课、视频公开课等优秀创新创业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制定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和标准。(责任单位: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3.健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1)创建校内外创新创业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实践教育中心以及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同时建立覆盖所有二级学院的校级实验中心、翻译工作室、艺术设计工作室、工程化训练工作室等具有企业工作环境和实际训练项目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并率先推动工科专业实施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和相关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做好以大学生创新教育中心为主体的校级实践平台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服务,同时各二级学院建立院级创新创业实训室(基地)。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深入实施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逐步扩大覆盖面,促进将项目成果转化达到创业实践的目的,同时鼓励将完成结题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继续深化培育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责任单位: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

(2)建设大学生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苗圃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平台。开展“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的建设工作,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学生个人或团队全程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孵化服务。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现有入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实时跟踪项目运营情况,定期组织校办、后勤处、科技处、财务处、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会商解决各类问题,同时在宽容失败的前提下,建立符合实际的退出机制和竞争机制,引进潜力大和有前景的创新创业项目。充分利用校内教师资源、校外优秀校友资源以及南京软件谷等地域优势资源,扩大并创建形式、层次、类型多样的创业教育实践平台,鼓励教师个人或团队采用技术入股方式指导和带领学生共同创业,支持优秀校友在校内建立创业企业,学校也可以通过提供场地、各类服务等方式占股与创业企业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教务处、科技处、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3)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普及化。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工程教育学院和各二级学院的作用,建立一支稳定的指导教师团队,实行“导师制”指导培养方式。推进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普及化,举办校内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创新创业专题竞赛,继续大力支持学生参加校外创新创业大赛,同时把竞赛的培训、准备工作纳入教学工作的一部分,进行常态化管理,与专业教育和实践教学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竞赛有关项目,完善有关规定,制(修)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鼓励二级学院、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支持和保障校内外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优化竞赛管理工作,重点支持影响力大、含金量高的的竞赛活动。(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

4.完善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制度

(1)完善现有自主化个性学习学分制度,逐步建立创新创业活动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完善现有“自主化个性学习学分制度”,进一步明确其中所包含的创新创业活动,设置科学合理的学分标准,将创新创业活动纳入到自主化个性学习中,鼓励学生积极开展以创新创业活动为主的自主化个性学习。首先在部分学院进行试点,制定“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或学分的方案和标准”,先行先试、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积累经验,逐步建立起创新创业活动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学校建立“青禾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为每个人制定“个性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其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其创新创业情况,努力创造条件将他们在毕业前甚至毕业后培育成为创新创业优秀学生。(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团委)

(2)实施弹性学制,完善激励优秀创新创业学生和指导教师的政策。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优秀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并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探索“在读创业”模式,支持学生一边学习、一边创业,帮助其结合专业更好地完成创新创业工作。建立和实施弹性学制,制定《支持学生创业措施及管理办法》、《创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有关规定,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奖教金,每年度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创新创业优秀单位”等评选活动,对在校内外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优秀教师、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团委)

(3)设立“大学生创业天使(风险)基金”,鼓励和扶持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创业。积极鼓励和引入校外组织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天使基金”,学校也可以通过直接出资或内部众筹模式成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投资参股、无息或低息贷款、无偿资助、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解决大学生创业急需的“第一桶金”。深入实施我校“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支持大学生到符合国家战略但同时也符合地域优势的新兴产业创业,同时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在“互联网+”行动中的11个重点领域进行互联网创业。(责任单位: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

5.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

(1)明确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岗位职责及要求,明确教师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引导教师关心和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对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等级论文认定”、“教学工作量奖励”或“奖金奖励”,并在职称晋升和各类评比中给予政策倾斜。(责任单位:人事组织部、教务处、学工部)

(2)建立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把提高我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纳入岗前培训、课程培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逐步遴选配齐一支专业化的富有创新精神与追求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邀请校外创新创业教育专家、知名校友和企业家来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通过校外力量一方面指导提升我校专职教师队伍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另一方面聘请校外相关人士直接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制定兼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管理规范,建立UG环球视讯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责任单位:人事组织部、教务处、学工部)

(3)完善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依托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加强校企合作,根据需要分批选派承担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专业课教师,深入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顶岗锻炼,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以提高我校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实训的能力。50岁以下的第一职业教师每年至少要有两个月、或每三年至少要有半年到行业企业挂职的经历。(责任单位:人事组织部)

6.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1)建立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学工部联合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后勤处、人事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成立“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学生在创业准备及创业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工商、税务、项目融资等各方面问题提供咨询和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创业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要积极扮演“创业红娘”的角色,定期举办“创业相亲会”,选取项目与投资人现场对接,搭建为创业学生争取投资和资源的平台,获取对学生创业项目的指点和帮助。(责任单位:学工部、有关职能部门)

(2)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建立“大学生创业交流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同时也对外发布校内成熟度高、有潜力、可市场化的创新创业投资项目。做好学生创业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对于创业成功的学生,学校不仅在校期间前期给予指导帮助,毕业后要继续跟踪服务、保持联系,要定期对各类信息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依据和支持。建设“UG环球视讯大学生创意、创新与创业专题网站”,引进使用“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平台”优化管理工作,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QQ群,开通微博、微信,搞好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化服务。(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教务处)

(3)加强创业培训,引导学生捕捉创业商机。学工部联合各部门和二级学院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程序、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对策等内容,举办大型讲座及主题沙龙活动,邀请创业训练专家、知名企业负责人、成功创业的毕业生典型来校开展创业讲座与典型示范,邀请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主管为学生开设就业讲座,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发展最新状况及企业运行最新动态。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开设创业培训项目,发布创业项目指南,引导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人事组织部、各二级学院)

7.营造倡导创新创业教育的校园文化

(1)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社团,举办多种形式的课外创新创业文化活动。支持学生成立各类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各类形式的创新创业社团,支持学生自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团体的沟通和交流。通过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举办创新创业论坛、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邀请企业家及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到校讲座、对话,组织到企业参观学习等课外创新创业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业动机与需求。(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

(2)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和总结推广,培育校园创客文化。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无处不在的“创新型校园”,引导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对创新创业的理性认知和行动自觉。及时总结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掘树立学生创新创业的成功典型和优秀案例,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培育创客文化。(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素质教育的深化和具体化,全校上下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凝聚全校力量,统一思想,全面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努力建设“创新型校园”。

2.加强组织,搞好协调

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制定政策规范,做好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建立通畅的沟通和联系渠道,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3.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学校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持续开展提供物质上的保障。学校将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大学生科研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选聘与进修、交流合作等工作。

4.开展评价,奖惩激励

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考核评价体系,从制度设计、队伍建设、基地建设、培训组织、活动开展及实践成效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完善各学院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部门和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鼓励教师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UG环球视讯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