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环球视讯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申请及竞赛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5-19
浏览次数:
10

一、系统说明及登录方式

2021 年拟定学科竞赛(校外目录 120 项,详细目录见附表 1,各学院可以根据UG环球视讯学科竞赛类别认定办法申请调整,调整汇总表由学院管理员统一上报给创新创业学院吴正平,学科竞赛目录调整申请表见附表 2

系统访问地址:http://cxcyxf.sju.edu.cn/ 默认账号:工号

默认密码:工号@cxcy

各学院管理员信息如表 所示。

 1 各学院管理员信息

 

序号

学院

学院管理员

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孙小羊

2

建筑学院

谢胜越

3

法商学院

顾艳

4

土木工程学院

于清泉

5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楼毅

6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徐智

7

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汤蓉

8

艺术学院 (演艺学院)

顾石秋

9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吴德

10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张丁心

11

数理部

曹珊珊

12

高职院

夏昕

 

二、竞赛类别认定办法

A+类竞赛:与我校专业相关的中国高教学会公布的 2020 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

类竞赛:国家级政府部门或省级政府部门举办或委托相应级别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学会(协会)、企业、高校等非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办的竞赛。

B+类竞赛: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学会(协会、企业、高校等非政府部门和机构自行举办超过三届的竞赛,学院连续参加三届以上并获得过最高级别奖项。

B 类竞赛: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会(协会、企业、高校等非政府部门和机构自行举办超过三届的竞赛,学院参赛获得过赛区一等奖、或竞赛覆盖省份直辖市和自治区10 个及以上且参赛高校超过 100 或参赛队伍超过 300 

 三、竞赛项目申请

3.1 竞赛项目正常申请流程

竞赛项目申请采用二级审核机制,申请流程如图 所示。

1.png


 1 竞赛项目申请流程


3.2 学科竞赛目录申请与调整

1) 新增申请

竞赛负责人登录系统后申请竞赛项目,选择年度批次,选择拟参加的竞赛,填报比赛起止日期、拟最对数量、拟参加人数、赛前集训天数、预算经费等信息,具体如图 所示。为了避免同一项学科竞赛重复太多,各学院尽量由某项学科竞赛的负责人统一进行填报

2.png

 2 新增竞赛项目申请

 选择年度批次后,选择竞赛时支持模糊搜索,例如输入“计算机”关键字,选择拟参加的竞赛,如图 所示。

 3.png

 3 输入关键字选择竞赛

 

 

选择竞赛后,系统显示默认的认定类别,如图 所示。

4.png

 

 4 系统显示默认的认定类别

 

输入竞赛负责人时,注意负责人工号及所在学院信息,如图 所示。 

 5.png

 5 输入竞赛负责人

 

信息输入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添加成功,如图 所示。 

6.png

 6 学科竞赛目录信息申请成功

 

在我的申请中可看到申请的竞赛目录信息,如图 所示。 

 7.png

 7 学科竞赛目录信息申请成功

 

2) 调整申请

在附件 2 中填写申请,对照学科竞赛类别管理办法,提供能证明调整竞赛目录的材料,如以往获得过较高级别的奖状,能反映竞赛管理或组织单位的竞赛通知或相应的证明文件,由学院为单位反馈给创新创业学院吴正平。

 

3.3 竞赛目录申请审核

学院管理员审核所在学院的竞赛目录申请信息列表,具体如图 所示。


 8.png

 8 竞赛项目申报审核

 

学院管理员审核申请信息,如图 所示。 

 9.png

 9 竞赛目录申请审核

 

四、竞赛资助

资助类别:A+类竞赛项目、类竞赛项目、B+类竞赛项目,类竞赛及指导目录以外的竞赛项目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学院自行解决。

资助范围:报名费、差旅费、会议费、学生和指导教师补助费、仪器设备费、材料(器件)费等。

资助额度:每年春季学期初由各单位提交当年竞赛费用预算,学校根据当年下拨专项经费情况分配资助经费额度,重点支持和保障 A+类竞赛项目费用。

 

五、指导教师奖励

可奖励竞赛项目:学校仅奖励纳入到该指导目录中的竞赛项目,其中“互联网+”、“挑战杯”和“创青春”三大赛另行制定奖励标准;其他未纳入指导目录的竞赛项目获奖后的奖励由学院自行解决。

   奖励标准:竞赛奖励标准参照校教字〔2015〕64 号《UG环球视讯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竞赛获奖奖励标准执行,A+类竞赛奖励标准参照 A 类竞赛标准执行,B+类竞赛奖励标准参照 B 类竞赛标准执行。


指导教师突出贡献奖:获得 A+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含特等奖)在原获得奖励标准上额外奖励 100%,获得 A+类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在原获得奖励标准上额外奖 75%,获得 A+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在原获得奖励标准上额外奖励 50% 获得 A+类竞赛省级二等奖在原获得奖励标准上额外奖励 25%,获得 A 类竞赛和一院一品牌竞赛国家级奖项在原获得奖励标准上额外奖励 20%

六、其他说明

本目录公布后,原竞赛指导目录废止,今后学校将每年修订该目录。未纳入该指导目录的竞赛项目,经申报备案及认定等级与分类后,由学校酌情给予资助和奖励。


  

(2021.5.19)UG环球视讯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申请及竞赛管理系统使用说明.zip


 

 

 

 

 

 

 

 

UG环球视讯

2021年 5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