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及申报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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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校区:

为鼓励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提高我校创新创业活动质量,根据校教字〔2020〕37号《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暨征集2021年UG环球视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南的通知》工作安排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院级项目立项

经学生申报、指导教师审核、学校组织评审,现决定对394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其中创新类项目375项:校级项目203项,院级项目172项;创业类项目19项:校级项目8项,院级项目11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执行时间为项目立项后至2021年12月,学校将于2021年9月组织阶段性检查、于2021年12月前组织结题验收,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教师指导下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按质保量完成预期任务。

2.获准立项的项目将给予经费资助:为提高效率、简化流程,资助经费不单独下拨至各项目,所有项目分两次集中报销,2021年9月阶段性检查期间报销一次,2021年12月结题验收期间报销一次,报销手续由各学院(校区)统一汇总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处理,资助标准见下表。

序号

项目类型

资助标准(元)

备注

1

创新类项目

校级项目

理工、艺术类

1500

1、学校资助的院级项目经费为校级项目经费的一半,另一半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酌情给予配套支持或由学生自筹经费解决。

 

2、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获奖等,将另外给予项目补助,具体标准另行制定办法予以公布。

文管类

1000

院级项目

理工、艺术类

750

文管类

500

2

创业类项目

校级项目

创业训练

2500

创业实践

5000

院级项目

创业训练

1250

创业实践

2500

3.所有立项的校院级项目原则上均应报名参加2021年5月—6月举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UG环球视讯校内选拔赛,否则不予结题。

二、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分为三类: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省级),其中省级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2021年全校拟推荐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15项,省级一般项目40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鼓励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设置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2.创业项目

创业项目分为四类:省级重点创业训练项目、省级一般创业训练项目,省级重点创业实践项目、省级一般创业实践项目,其中省级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2021年全校拟推荐申报省级创业项目不超过15项(含省级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的推荐数量不低于创业训练项目推荐总数的25%。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1.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申报条件

(1)学生要求

项目申请人为UG环球视讯学生个人或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项目申请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动手能力强,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创新创业能力;能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实习等理由延期或中止。

(2)指导教师要求

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即国家级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前提为年青教师在某些专业领域有较多的研究及成果,具备项目指导的能力;鼓励行业、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每位指导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申报的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项目分别不得超过1项,参与指导(含第一指导)的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项目分别不得超过2项。

3.遴选流程

(1)由具有申报资格的项目团队负责人根据前期研究撰写出创新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或创业项目的市场分析、营销模式、财务分析等在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学院对学生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并进行推荐排序,推荐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校区)校院级项目立项数的25%。

(2)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学院(校区)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二次评审,遴选出拟推荐申报的省级项目公示后发文公布。

(3)拟推荐省级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和申报书,并由创新创业学院推送到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

(三)项目资助及标准

1.项目资助

(1)项目经费:项目立项后拨发第一期经费(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发第二期经费(总经费剩余的50%)。

 

序号

项目类型

资助标准(万元)

备注

1

创新训练项目

省级重点项目

理工、艺术类

1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中,合作企业须提供不低于5000元的配套资金或其他形式相等价值的资助。

文管类

0.75

2

省级一般项目

理工、艺术类

0.6

文管类

0.45

3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省级)

0.5

4

创业项目

省级重点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1-2


5

创业实践项目

2.5-5


6

省级一般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0.75-1


7

创业实践项目

1-3


(2)指导补贴:每个省级重点项目另发放教师指导补贴1000元,每个省级一般项目另发放教师指导补贴800元,项目立项后第一次下拨经费时同期发放该补贴。

(3)结题费用:每个项目另发放项目评审补贴不超过200元。

2.使用范围

项目主持人为项目经费管理人,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经费,项目经费直接用于学生实施项目所需,各单位和教师不得使用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具体经费使用范围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购买创新实验所需设备、器件等耗材;相关的资料费、文印费、信息查询费;必要的校外场地和仪器设备使用费;发表项目研究论文的版面费;必要的调研费(含差旅费)等。其中,资料费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30%,调研活动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额的30%,通讯费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20%。

(2)创业项目:营业执照办理费、注册费、税费等;研制相应产品的必要材料费;必要的校外场地和仪器设备使用费;相关资料费、文印费、信息查询费、论文版面费;必要的调研费(含差旅费)等。其中,资料费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20%,调研活动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额的30%,通讯费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0%。项目经费一般不能用于购买电脑、手机等设备和生活用品。

3.报销规范

项目组要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经济成本的观念,坚持节约原则,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杜绝浪费;项目组应严格按照项目申请表的预算来使用经费,记录每一笔经费的用途,所有票据应符合学校财务规定。经费报销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报销单,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报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审批后携带有关票据前往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注意事项

1.2021年6月2日前,具有申报资格的项目团队负责人根据前期研究和实践撰写出创新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或创业项目的市场分析、营销模式、财务分析等在UG环球视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cxcy.sju.edu.cn:82/cxcy/sju)完成项目申报,指导教师完成填写指导意见。

2.2021年6月4日前,各学院(校区)完成学生申报项目的组织评审工作,并在系统中完成推荐排序工作。

3.2021年6月7日前,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学院(校区)推荐结果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确定省级项目推荐名单并公示。

4.2021年6月10日前,拟推荐省级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和申报书,并由创新创业学院推送到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

5.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需另附《创业计划书》。

6.申报相关事宜,可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吴正平,联系电话: 8565(短号)。

 

  

附件1:2021年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pdf

附件2:专业门类目录.doc

附件3:2021年校院级项目各学院立项数量.pdf


 

                                                                                     

                                                           UG环球视讯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