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环球视讯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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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集聚社会各界创新创业资源,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创业导师的类型与来源

1.导师类型

(1)创新型导师。主要是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专业教学与专业实践、科学研究人员或具有本专业(或行业)讲师(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学位的相关人员。

(2)创业型导师。主要是省内外知名企业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功人士、风险投资人,或具有创新创业实战指导方面经验的人士。

(3)培训型导师。主要是有关部门、高校和单位中熟悉创新创业政策的专家学者、咨询机构专业人士,或已获得创新创业培训资格的培训师。

2.导师来源

(1)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的技术、管理专家。

(2)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3)投资、金融、法律、专利、咨询等专家。

(4)其他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5)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的校友、社会活动家。

(6)对创新创业教育有一定经验和能力的校内教职工。

二、创新创业导师的聘任

1.聘任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心教育事业,有责任心,愿意为创新创业教育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

(3)熟悉创业政策、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与转化,对科技、文化、经济与市场对接和发展有一定的研判能力和实践经验。 

(4)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特长。

2.聘任程序

(1)导师的遴选主要通过推荐、自荐和邀请等方式进行,校内各部门和单位可参照聘任条件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学校批准后聘任并颁发聘书。

(2)创新创业导师聘期一般为2 年,聘期内纳入学校导师库管理;聘期结束后,根据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创新创业导师的职责任务

1.课程建设。参与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担任创新创业课程兼职教师,承担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任务;

2.项目指导。参与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

3.专题讲座。开展创新创业讲座、沙龙等活动,帮助创新创业大学生掌握相关知识和相关政策。

4.指导服务。为创新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注册、法律咨询、人力资源、营销策略、生产技术研发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5.咨询诊断。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为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建设、培养和文化塑造等方面出谋划策,为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大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6.结对帮扶。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论证,根据行业领域、企业类型为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大学生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导师帮扶和跟踪指导。

7.教师培训。协助学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通过合作交流,提高学校教师对科研成果的孵化转化市场意识,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四、其他

1.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的聘任、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

2.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以公益性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导师参加课程建设、项目指导、专题讲座、评审论证、咨询诊断等工作,学校可参照相关标准支付劳务报酬。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