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欧洲国际海洋法研讨会在厦门大学成功举行

发布者:地研院发布时间:2017-06-30浏览次数:561

  第二届中国-欧洲国际海洋法研讨会在厦门大学成功举行

      2017年6月27日-28日,由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和外交部欧洲司主办、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承办的“第二届中欧国际海洋法研讨会”(The 2nd Sino - European States 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Sea Symposium)在厦门大学成功举行。本次会议旨在对中菲南海仲裁案进行进一步的研判,同时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来自奥地利、丹麦、意大利、英国、西班牙、希腊、葡萄牙、俄罗斯、中国等地的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官员共约60人出席本次会议,以期为今后更好地解决海洋争端、推动海洋法的发展、加强彼此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研讨会在厦门大学科学与艺术中心举行。27日上午8时30分,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教授宣布会议开幕。厦门大学副校长詹心丽教授代表厦大致欢迎辞,对各位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来到美丽厦门表示诚挚的欢迎。詹副校长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厦大作为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多年来坚持“面向海洋、面向华人华侨、面向东南亚”的办学特点, 在教书育人、在世界范围内推动弘扬中国文化的孔子学院、以及作为国内第一所在海外建立分校的重点大学筹建了厦大马来西亚分校等多方面的成就。她还介绍了傅崐成院长十多年前创建我国高校中第一个以海洋法律与政策为研究对象的专业研究机构---厦门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中心,以及2012年遵照朱崇实校长指示、在此基础上成立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并于其后成立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海洋法与中国东南海疆研究中心”的历程,并对上述机构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推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实施所作贡献给予高度评价。詹副校长表示希望并相信中国与欧洲国家将以2016、2017两届中欧海洋法研讨会为契机,在海洋立法与实践方面加强沟通,相互借鉴,以期互利双赢,推动海洋法治。

      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张海文博士代表会议主办方致辞,对远道而来的中外嘉宾表示欢迎与感谢。她指出,欧洲是海洋法的发祥地,欧洲国家对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当代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23年来,对公约相关条款的解读和执行所存在的差异已逐渐显现,本次会议目的在于,继2016年第一次中欧海洋法研讨会后,进一步加强中欧专家学者与政府官员对现代海洋法的交流,促进对现实中新旧问题的解决。

      傅崐成院长代表南海研究院热烈欢迎与会嘉宾,并向大家介绍了研究院作为智库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其中包括积极参与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及深海法的制定、对包括南海争端在内的海洋争端解决、海上执法、海洋环保、海上航运、国际海底资源管理与开发以及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资源养护等主题在内的研究与发展,编辑发行中英文双语《中国海洋法学评论》及《南海导报》等重要刊物,主办承办各种国际、国内、海峡两岸研讨会,以及为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培训人才的马可·波罗-郑和国际海洋政策与法律暑期班等。

      6月27日会议议题及发言情况如下:第一个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国际法渊源”,发言者及题目分别为国际海底管理局审查委员会主席,ITLOS前副庭长Helmut Tuerk,“咨询意见与海洋法”;意大利米兰大学教授Tullio Scovazzi,“超越“海洋法公约”(某些案件)”;希腊雅典大学副教授Maria Gavouneli,“从法律渊源看国际海洋法”;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曲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普遍接受的国际法规则”;俄罗斯联邦远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Roman Dremliuga:“海洋法公约:挑战与未来解释”。

      第二个议题“主权平等和强制管辖权的例外”。西班牙科尔多瓦大学副教授Miguel Garcia Garcia-Revillo,“海洋法公约”第287条的说明”;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军,“国家同意原则、缺席审判原则与裁判效力”;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华,“重力测试中心在解决混合海事管辖权争议难题中的应用”;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徐奇:“对中菲南海仲裁案的思考:以第三方主体为视角”。

      第三个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群岛制度”。发言者及题目分别为:法罗群岛(丹麦)驻莫斯科大使Bjørn Kunoy,“群岛水域的国际法律地位”;澳门大学教授莫世健,“国际法中低潮高地的现状:是否可以独立占有低潮高地?”;英国兰卡斯特大学法学院讲师Sophia Kopela,“毗连群岛与南海仲裁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王勇:“中国在南海建立远洋群岛制度的法律思考”;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前葡萄牙海洋部副部长Vasco Becker-Weinberg,“南海仲裁后岛屿制度和群岛制度”;挪威北极大学国际关系教授Rasmus Gjedssø Bertelsen,“丹麦和法罗群岛对法罗群岛周边海域治理的责任和能力”;华东政法大学讲师包毅楠,“关于群岛国家对大陆国家洋中群岛的比较适用”;荷兰莱顿大学博士生马学婵:“远洋群岛直线基线制度的现状和后续实践”。

      6月28日上午,第四个议题为“南中国海的历史及历史性权利”。发言者及题目分别为:武汉大学边海院讲师吴蔚(代表胡德坤院长),“支撑中国在南中国海历史性权利的历史性证据”;三江大学教授许盘清,“名为‘Đại Nam nhất thống toàn đồ’的地图由两个不同的地图拼接而成”;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晏瑲,“法庭之友如何影响法庭裁决?”。


      第五个议题“国际司法和司法制度的缺陷及其改进”。意大利热那亚大学教授Lorenzo Schiano di Pepe,“关于海洋法和经济一体化区域组织争议和咨询意见书:以欧盟为视角”;巴黎第一大学博士生罗刚,“国际法第三方决策方式与成功解决争端之间的消极关系:南海仲裁为例”。


      6月28日中午,傅崐成院长主持了闭幕仪式,邀请前国际海洋法法庭副庭长奥地利Tuerk大使及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参赞、外交部海洋法特别顾问曲文胜致闭幕辞。傅院长代表主办方中国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及外交部欧洲司邀请与会嘉宾2018年夏天再聚厦大,出席第三次中欧国际海洋法研讨会,就欧洲沿海国解决海洋划界争端的实践进行探讨。

      当日下午,南海研究院组织与会嘉宾前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世界文化遗产--福建泉州参观访问,研讨会圆满结束。

 文:赵文萍         图:张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