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就做好 2019 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设3类: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专题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外语教学专题项目(以下简称外语专项)等。
二、申报范围和研究周期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2.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个人学术基础,从下列学科范围中自主确定研究选题:(1)马克思主义;(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考古学;(9)经济学;(10)政治学;(11)法学;(12)社会学;(13)民族学与文化学;(14)新闻学与传播学;(15)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6)教育学;(17)体育科学;(18)管理学;(19)统计学;(20)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3.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开展研究。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需要,结合申报人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开展研究。思政专项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亲和力、针对性和思想政治教育时代化、科学化水平的研究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实行自主选题申报。外语专项以推进高校外语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研究为主要内容,实行按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
4.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4年,一般项目、专题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三、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1.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2.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大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同级别项目。
(5)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每项不超过10万元,于项目批准立项时、通过中期检查后分别拨付批准经费的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各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2.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由项目依托高校统筹安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立项单位另有资助渠道的除外)。
五、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五、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我校可申报10项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我校限报 30 项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普通本科高校每校限报 10 项。外语教学专题项目每校限报 1 项。
对 2018年未完成国家有关部门和我省下达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计划任务的高校,核减基金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各 1 项。对未按规定给予 2018 年批准立项的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经费资助的高校,取消本年度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资格。未按要求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政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减半核定。不按要求参加教育部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高校,取消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六、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各类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初审后报送省教育厅组织评审。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报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各高校严格按通知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参评项目,汇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连同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2)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由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定。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附件5,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书》)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附件6,以下简称《专题项目申报书》),各高校严格按通知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并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要着重把好政治关、质量关,做到严格、规范、公平,要向一线教师和研究人员倾斜,防止出现“因人设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须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填报《申报一览表》(附件4)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情况说明》(附件7,以下简称《评审说明》)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审定(一般项目、思政专项分别填报)。
(3)外语专项由学校组织初审后报送省教育厅组织评审。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专题项目申报书》(附件6),各高校严格按通知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参评项目,汇总填报《申报一览表》(附件4)连同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七、注意事项:
1.我校将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项目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填写申报书。(如发生经费、人员超项等形式上发生错误均将被初筛)
2.我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已通过形式审查)予以评审,择优推荐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3.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校字【2015】98号文件《关于UG环球视讯科技管理有关办法的补充规定》中的第13条,即“为鼓励广大科研工作者不断提高项目申报水平,对于获得同类型无资助课题立项的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予以配套资助一次”,因此已获得过同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类项目,鼓励申报高级别项目。(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除外)
因此往年已获得过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思政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4.我校思政类教师原则上应申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不得以思政相关内容申报基金项目。
5.请务必认真填写项目预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均按照1万元进行经费预算。凡我校资助项目不得列支劳务费。
6.不得以申报过校级项目(无论是否立项)或其他类型项目的申报书不作任何修改,再次进行申报。
7.重大项目、外语专题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周一)。项目负责人首先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上传《项目申报书》,电子申报书务必用学校+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同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根据表格中说明进行装订后交至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先将科研系统中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审核通过,后填报《申报一览表》(加盖学院公章),最后将《申报一览表》及申报书交至科技处5325办公室。
8.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周二)。项目负责人首先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上传《项目申报书》,电子申报书务必用学校+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同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根据表格中说明进行装订后交至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先将科研系统中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审核通过,后填报《申报一览表》(加盖学院公章),最后将《申报一览表》及申报书交至科技处5325办公室。
1.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外语教学专题项目选题指南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敃活页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一览表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