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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01访问次数:251

各相关学院、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4 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 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 1 1 日至2017 12 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1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

(二)申报者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学校根据要求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省教育厅提交,同时提交《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校内评审情况说明》(附件3,以下简称《评审情况说明》)和公示截图。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提交材料时间

请申报者于201937前将下列材料各一份交至科技处5325办公室同时在科研系统中上传其《申报评审表》电子稿。待公示期结束后,再按要求补齐材料份数。

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37日前只需提交一份,通过评审后补足剩余份数)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 份(至少1 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 份(至少1 份原件),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37日前只需提交一份,通过评审后补足剩余份数)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高校、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附件: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