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28号)、《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首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2018]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本次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广泛宣传。
二、申报范围
近两年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有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事人才、公务员管理、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论文、著作、课题报告、调研报告等。集体或个人不限。
三、评选条件及申报要求
(一)评选条件
1.选题能够紧扣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
2.中心突出,思路清晰,分析透彻,数据资料翔实、可靠。
3.所提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有较强实践指导价值。
4.语言流畅,符合学术写作规范要求,引用的内容注明参考文献和出处。
(二)申报要求
1.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首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2.申报项目需填报《江苏省首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可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 http://jsrlzyshbz.jiangsu.gov.cn/art/2018/1/18/art_51036_7413396.html
3.所有申报项目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Word版)1份和纸质文档2份,并附50—80字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
电子文档分别按上表所列材料顺序打包上传校科研系统,点击纵向项目申报——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原文(word版)一律用四号宋体、A4纸型编排。
纸质文档分别按上表所列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论(译)著的纸质原文(word版)用1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替换。申报材料一般不退还。
四、申报截止日期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3月29日(周四),逾期不再受理。
科学技术与对外合作处
20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