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3〕28号),我校共获批立项37项,其中一般项目25项、思政专项12项(见附件1)。
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学校盖章、课题组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研究。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重要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要坚决避免出现结项成果要求过低、研究方向不符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畴、研究报告查重率较高、专家鉴定不规范等情况。
学校将按照文件要求予以人民币1万元/项的配套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