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我校获批指导项目18项,其中思政专项2项。
立项项目各学院、部门分布情况:外国语学院获批4项;商学院获批3项;文旅学院、艺术学院、经法学院均获批2项;电子学院、土木学院、建筑学院、教务处、图书馆均获批1项。
立项名单如下:
项目批准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2015SJD227 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潮批判与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 施乾信 2015SJD228 新常态下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心理优化及危机干预策略研究 刘毅 2015SJD229 国内词汇附带习得中投入量假设研究的元分析 肖声扬 2015SJD230 生态翻译学视域下政治外宣资料的英译及中国国家形象的构建研究——以2006-2015年十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英译本为例 何晴霞 2015SJD231 江苏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官方英文网页中城市文化身份的建构--从话语分析角度 楼毅 2015SJD232 东亚视域中的六朝南京佛寺研究 林静静 2015SJD233 江苏视觉传达行业低碳艺术设计的理念与实践研究 顾石秋 2015SJD234 新常态背景下江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证研究 肖文圣 2015SJD235 基于CAPM模型的江苏省制造业行业资本成本的研究 孙金花 2015SJD236 有限理性视域下的新建本科院校产学研协同创新运行机制研究 顾艳 2015SJD237 江苏城市文化品牌形成的影响因素及突破路径研究——基于品牌传播学视角 汤蓉 2015SJD238 应用型本科院校阅读现状调查及其推广机制研究 杭茂燕 2015SJD239 西沙群岛地名汇释与考证 潘虹 2015SJD240 应用型本科高校实现校企合作,人才无缝对接的实践路径研究 殷 珊 2015SJD241 无稿话语在大学英语听力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刘晓静 2015SJD242 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建设应用技术大学之策略研究——基于德国应用科技大学人才培养视角 康亚华 2015SJD243 民办高校学生就业价值取向实证研究——基于心理资本的视角 李飞 2015SJD244 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点,提升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研究 张 峰
对以上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表示祝贺,同时请各负责人按照下列要求开展进一步研究工作,相关学院、部门务必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1、为支持项目负责人更好地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学校给予0.8万元/项的配套经费资助。各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学校《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制预算,科学使用经费。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并于6月23日前集中报送科技处。
3、项目负责人将各项目任务书PDF格式电子数据(命名规则:“023-项目批准号-任务书.PDF”)发至sjxykjc@163.com。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省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
4、提醒: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获批项目负责人(已结项除外)根据任务书做好结项准备。省教育厅可能将每年在12月份提交结题材料的工作提前。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4 哲社项目任务书_DISTRIBUTED.PDF
f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5 哲社项目变更审批表_DISTRIBUTED.PDF
苏教社政函〔2015〕7号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高校:
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共批准重大重点项目48项,其中重大项目9项、重点项目39项(见附件1);一般基金项目1686项,其中资助项目871项、指导项目815项(见附件2);专题研究项目31项,其中高校财务管理专题研究项目16项、纪检监察专题研究项目10项、教育管理专题研究项目5项(见附件3),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各高校尽快组织各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并于6月25日前集中报送我厅社政处,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xml格式电子数据(命名规则:“学校编码-项目批准号-任务书.xml”)发至
szcjd@ec.js.edu.cn。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我厅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5),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5〕2号)要求,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必须分阶段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和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性研究项目还必须提交政策咨询建议。
三、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下拨至各有关学校。各高校要按一定的比例落实配套资助经费。重大重点项目首次拨付批准经费的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结项验收后拨付10%;基金资助项目一次性拨款,基金指导项目由学校给予经费资助,每项不低于0.8万元。
四、各高校要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1.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一览表(文件较大,请在原网站查阅)
2.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一览表(文件较大,请在原网站查阅)
3.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一览表附件3 专题研究项目.PDF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