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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4访问次数:117

有关高校:
201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成〔2012〕10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继续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应用性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成果,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省科学技术奖应用类科技成果。申报项目应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成果在省内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类研究成果。申报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1.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本省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凡在2011年度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主动申请撤消奖励的成果今年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校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序有争议的成果,在问题解决前不得申报。
4.涉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5.部、省属高等院校的推荐工作由我厅归口管理,今年继续限额申报,我厅限额指标为110项。由于我厅分配到的推荐号和校验码也是110个,请分配到推荐号和校验码的高校严格按照我厅分配的名额在线填写。未分配到推荐号和校验码的高校如果申报,每校限报1项,请按照推荐书的格式组织申报材料。我厅将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10项至省科技厅。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需按要求,根据成果类型,突出重要的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申报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组成。附件包括反映该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支撑材料。以前获奖项目使用过的支撑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应用类成果必须提供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10年2月28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
基础类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应是2010年2月28日前公开发表的,并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3.纸质申报材料的《推荐书》部分由申报系统打印,附件部分由支撑材料的原始件扫描排版后打印,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与《推荐书》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竖装,纸型为A4,左边装订,字型不小于5号。 纸质《申报书》和附件合订本,一式2份,其中原始件1份;同时报送相同内容电子版1份。
4. 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但只需报送电子版。《科技成果登记表》软件请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kjjL/index.html)上自行下载。
5.2012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设9个专业组,请按申报成果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和填写专业组。基础类成果按应用前景选择填写相应专业组。《申报书》首页上完成单位的名称必须与加盖的公章一致。
6.《推荐书》第25页“推荐单位意见”由申报高校代我厅填写,填写时特别要写明申请奖励等级,客观把握申报项目的实际水平。如申报的奖励等级与专家评审确定的奖励等级不同,应注明是否同意评审确定的奖励等级。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1. 2012度省科学技术奖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的集中受理时间为5月17-18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 推荐材料报送地点: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处(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教学楼409-3室);联系人:袁正英,陆珂珂;电话:025-83587062。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科技与产业处联系,联系人:丁同玉;电话:025-83335546。

科技处接受申报时间为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