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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5访问次数: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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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12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项目主要面向省属普通本科院校,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其中,面上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面上自筹资金项目同时面向市属普通本科院校。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我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课题。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各校应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重大项目必须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及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现代农业、沿海开发、文化产业和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申报。
2. 项目申请条件应符合《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重大项目主要依托省属高校的部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建设实验室)进行申报。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第一申请人应是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并具有教授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 为了加强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不接受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职务的教师申报。请各校认真组织申报。
4.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重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5. 各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课题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申报高校与部属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6. 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我厅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含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请新的面上项目。
7. 重大项目每个实验室限报1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可增报1项;面上项目申报限额数见附件。
三、项目申报材料
1. 重大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项目)》(A4纸双面打印,包括附件)一式5份;《项目申请汇总表》(请注明依托重点实验室名称以及前瞻性研究的方向领域)1份;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电子文件。
2. 面上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包括附件)一式3份;《项目申请汇总表》(请注明是否同时申请自筹经费项目)1份;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电子文件。
3. 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应认真初审,并按照申报限额数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方可申报,我厅不直接接受个人申报。 
4.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要求,请各校在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前, 在“江苏教育网”政务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对推荐项目进行逐项填报,网上申请成功后方可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另附)。
申报日期:3月19日前进行网上申请,3月26日至28日请各校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科技与产业处。
本通知及《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管理系统(2012校级版)》、《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2012校教师个人版)》均可在江苏高校科技网“通知及简讯”栏中下载,网址:202.119.175.199。
联系人:戚跃芳,电话(传真):025-83335145
        应 亮,电话:13951876139
Email:61055@ njnu.edu.cn     
 
附件:1.2012年高校面上项目申报限额数
2.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请申报项目的有关老师在2012年3月26日将纸质版申请书送交至科技处5325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何萍OA邮箱。过期不候。请各位老师遵守送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