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设立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发布者:赵欣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442

据新华社电  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将遴选5个试点城市,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其他有条件的省份也可组织设区的市,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开展试点。

试点方案明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目标,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成熟定型,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试点方案明确在建立健全五大机制上进行探索,包括:一是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主要是统筹把握价格调整的总量、结构和频率,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二是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难度大差异大的复杂项目,需要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政府“管总量、定规则、当裁判”,公立医院在给定的总量和规则内形成价格。三是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要确立医疗服务调价的触发机制,灵敏有度地把握调价窗口和节奏,稳定价格预期。四是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五是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

试点方案要求,要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配置、完善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则程序、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支撑体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来源:江苏工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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