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核心课程现场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启动专业核心课程评估的通知》(校教字〔2019〕29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专业核心课程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二级学院按照《关于启动专业核心课程评估的通知》(校教字〔2019〕29号)要求已推荐的核心课程。
二、工作安排
1.评估方式:专家分组现场评估。
2.评估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月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3.评估地点:5322、5422。
4.评估流程:
第一部分,课程负责人课程建设情况汇报,时长8分钟,需制作汇报PPT(至少包含核心课程基本现状、核心课程建设主要成效、核心课程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核心课程下一阶段建设目标、思路与举措等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评估专家在听取现场汇报的基础上查阅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并依据评估指标逐项打分评价和现场反馈,反馈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三、工作要求
为使各学院更加充分的了解本单位核心课程建设情况,上下合力共同推进核心课程的建设,打造出一批“金课”,请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到场听取相关核心课程评估汇报及专家反馈;讲授核心课程的其他任课教师如没有工作安排也须到场听取相关汇报和反馈,以便更好的做好核心课程建设。
各学院核心课程的汇报PPT等材料请于10月14日下班前完成并将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联系人:丁飞悦;
联系电话:4906、7586。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