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者:王胜男发布时间:2019-03-21浏览次数:292

关于表彰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校字〔2019〕7号)的规定,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评建工作组审核,校务会研究决定,对学校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教学单位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艺术(演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二)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

人事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学生工作部、新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后勤处、历史与文化地图研究院

()优秀团队

审核评估接待工作组、审核评估材料工作组

二、先进个人

(一)教学单位

郑玉琪、刘江桥、沈俊、储吉、王贵宪、翁晓斌、张叶玉莹、周曲、陈樨、孙碧群、罗晓娟、肖声扬、谢青、何晴霞、陆娇、肖莉华、王勇、彭耀春、周光毅、吴朝军、詹悦兰、李晓华、秦浩、葛飞飞、周帼、范继魏、黄春兰、安、代蕾、侯小丽、李佳、孙金花、孙燕、汪菲、王静静、吴敏珏、肖文圣、徐慧亮、许彩标、杨静(商学院)、章立萍、纪成、栾晶、顾问、彭雅琴、李广发、黄慧、孙勤红、吴德、曹鹏飞、刘定一、文博、邱靖、高鹏、陈昕楠、王叶、张家海、刘远伟、陈荣桂、季鹏、沙鑫美、袁峰、桑擎、史文、陆朱卫、秦洪艳、夏媛、康杰、黄捷、焦玉成、于清泉、王宇辉、白冬梅、彭轶群、沈春梅、高梦圆、周瑞荣、王巧云、封波、赵俊霞、赵航、孙小羊、王兰英、葛年明、任丽丽、李路、林昕、刘维周、汤蓉、朱桂元、张功翠、张彦儒、张晓玲、章常云、曾超、赵欣、吴明明、王华、杨静(艺术)、张慧、金晓伟、姚景益、高永红、顾石秋、许童、陈清、尹娟、谢霞、饶日忠、丁小燕、贾军、宋跃武、狄芳、曹珊珊、徐贤

(二)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

周勤瑾、谷鑫、肖苏、刘玲、姜金花、李明卿、康静、陈如蓉、余雪冰、张粉琴、柳凤斌、单婷、戴浩、卞钰、鲁璐、王娟(学工部)、王雪娇、李璐、王益明、刘必虎、刘松伟、吴蓉蓉、许恺、张剑、祁潇、王山杉、马璐、武艳、刘盆美、季丹军、曾晓锦、高、陆明燕、许盘清

附件:校字19-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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