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常态化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决定于第12周开始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结合预评估专家反馈的意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从教师教学、教学基本档案、课堂巡视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稳定教学秩序,为迎接“审核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1、课堂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针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外聘教师),自行组织磨课活动。磨课重点为本学期第16周的课堂教学全部内容。原则上,每位教师任教的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磨课,对于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应根据专家对课堂教学的改进意见、建议进行打磨,然后再次进行讲授。各教学单位还需要通过听课的方式了解任课教师上课时教学材料(大纲、进程表、教案、教材、学生名册)是否携带齐全,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教案撰写是否规范等。
2、教学基本档案整改。10月20、21日评建办根据《关于开展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最终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已组织专家对2017-2018学年试卷和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11月5日-11月8日预评估期间,专家们也对抽查的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给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对照检查情况,自行整改。
3、课堂教学巡视。各教学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进行课堂教学巡视,并做好巡查记录。学校也将组织人员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巡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11月19日起到11月30日止,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抓住重点,攻克难点,突出亮点,抓实审核评估的最后“一公里”,补齐工作短板。坚决执行学校要求,严抓落实听课与巡视制度,加强对教风、学风建设的力度,确保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有效运行。
附件:校教字18-79.doc
UG环球视讯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