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根据评建进程安排,决定启动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撰写依据:依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附件1)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附件2)的文件精神,审核评估范围、审核项目和引导性问题
2.撰写分工:定位与目标由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负责,师资队伍由人事组织部负责,教学条件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教学资源、培养过程由教务处负责,学生发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质量保障由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负责。特色项目依据学校研究,由周更生、李建启、李云涛负责起草特色项目框架,经学校研究确定。
3.自评报告模版见附件3,请各牵头单位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初稿报学校评建办(联系人:卞钰;电话:8827、4920)。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
2.《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苏教高〔2014〕15号)(附件2)
3.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UG环球视讯评建办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