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2﹞2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类
1.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本次评估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以前(含2014年)开始招生的金融学类(代码0203)、地理科学类(代码0705)、机械类(代码0802)、测绘类(代码0812)、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代码0827)、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代码1201)等专业,我校共涉及11个专业,具体名单如下:
保险学(020303);
投资学(020304);
互联网金融(020309T);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3);
机械电子工程(080204);
车辆工程(080207);
汽车服务工程(080208);
智能制造工程(080213T);
工程管理(120103);
工程造价(120105)。
2014年以后(不含2014年)开始招生的专业只需填报状态数据。
2.本科新设专业评估:本次评估对象为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并于2019年开始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以及2019年之前已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但直至2019年才开始招生的专业,我校涉及1个专业,具体名单如下:
公共艺术(130506)。
二、工作安排
1.学习评估相关文件:3月15日前完成。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组织各学院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修订稿》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修订稿》等评估文件(相关文件及自评报告模版详见省评估系统。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pbpg;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xspg),明确专业评估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
2.上报专业负责人:3月25日前完成。
各学院填写《专业负责人信息表》(附件1)并上报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完成系统设置,为各专业负责人开设填报账户,并通知学院。
3.召开专业评估工作协调推进会:5月25日前完成。
各专业对照评估要求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在此基础上学校召开各专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推进会,分析和解决各专业存在的核心问题。
4.专业自评:6月10日前完成。
参评专业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梳理本专业基础数据,按规范要求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或《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自评表、数据表格模版请从专业综合评估系统或新设专业评估系统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建立附件材料的索引(包括支撑数据与详细材料目录)。
5.学校评审:7月4日前完成。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的《自评表》、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反馈修改意见。
6.填报提交:7月15日前完成。
各专业根据学校评审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完善,登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或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完成评估材料上传工作。专业综合评估材料各专业提交后即完成上报工作;新设专业评估材料经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在系统内审核后提交完成上报工作。
各学院需于7月15日前将从评估系统中下载的自评报告、相关数据及支撑材料等评估材料提交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将各专业《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寄送省教育评估院。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的相关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档,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院长签字,电子档请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联系人:王胜男;联系电话:7006、2724)。具体提交时间如下:
1.《专业负责人信息表》请于3月20日前提交。
2.自评表、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的第一稿请于6月10日前提交。
3.自评表、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的最终稿请于7月15日前提交。
附件:
2.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UG环球视讯
2022年3月2日